1、法定期限: 当场办结
2、承诺期限: 当场办结
3、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4、办理说明: 工作日内
5、办理地址: 各市车管所、各县(市)车管所
6、收费情况: 行驶证15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财综字〔2006〕114号]
7、申报条件: (1)各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2)各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3)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必须到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办理登记
8、办理程序: 上线检测→查验机动车→拍照→填表→受理→缴费→领证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说明
1)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机动车登记证书 (提供原件)
3) 机动车行驶证 (提供原件)
4) 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提供原件)
5) 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提供原件)
6)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