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期限: 当场办结
2、承诺期限: 当场办结
3、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4、办理说明: 工作日内
5、办理地址: 各市车管所、各县(市)车管所
6、收费情况: 行驶证15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财综字〔2006〕114号]
7、申报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2)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必须到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办理登记
8、办理程序: 拍照→填表→受理→缴费→领证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说明
1) 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提交及复印件)
2) 机动车行驶证 (提供原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提供原件)
4) 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 (提供原件)
5)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