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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撞到狗,狗主:你的命都没我狗值钱!

发布时间: 2018-01-10 12:15:4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分享:

今年1月9号下午,市民徐先生开车回家,路边突然窜出了一条狗,来不及刹车就把狗撞伤了,这条狗也不便宜,买来1200块,双方就闹起来了。

1月9号下午,徐先生开车回嘉兴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的家,这是个拆迁小区,徐先生开的比较慢,突然有条狗从路边窜到车前。





徐先生:

刹车来不及了,它就车前面窜过来的,来不及的。

刹车已经来不及,车轮直接从狗的身上碾了过去,狗主人张女士当时就在边上。

张女士:

狗狗的肝脏和骨头有点受损,现在两岁半,养了两年,我买来才半岁还不到,养了两年左右了,也有感情,压到了。

被撞的这条泰迪犬,是张女士两年花1200多块买的,张女士拉住徐先生要赔钱。

徐先生:

到我家里要钱,找我老婆要钱,我老婆肯定没有给。

后来双方报警,张女士先送狗去看伤,双方留了微信,微信上张女士又和徐先生争了起来。

张女士 和 徐先生:

狗现在走路都走不动,我刚回去的时候抱着回去的,把钱转给我(要去看就去看,看了回来再说,有什么问题你要么找警察,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别跟我唧唧歪歪的) 你信不信老子把你车砸了,有个四轮车不得了是吧,好像我没有是不是,我的狗该你压吗?你的命都没我狗值钱,我跟你讲。

10号上午,交警把双方都叫过去,还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是五五开,徐先生和张女士责任各一半。理由是汽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而狗主人没有把狗拴起来。对于这个认定, 张女士是同意,但徐先生不高兴了。

徐先生:

这只狗无证,也没有拴绳子,他给我划分了同等责任,它是突然窜出来的,他给我划分同等责任的话,我有点异议,我觉得我不可能占同等责任的,应该是无责或次责。


徐先生认为,自己开车已经很当心,完全是狗主人的责任。

徐先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你养狗有养狗的权利,有义务要拴好,你养了,随便出来咬人,那你要有责任的吧,它突然窜出来。

张女士:

他没有刹车,狗狗过来你总归要避让一下,他也没有让,至少你压到我狗狗了,总要多多少少负点责任,是吧,既然交警对说五五责任,那就按五五的责任划分,也不能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对不对。

徐先生的车,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有,2000元以下,保险公司全赔,徐先生还是不认可,拒绝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其实,汽车压死压伤宠物狗的事情,几乎天天都有,司机到底要不要赔?律师怎么看?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 律师 盛奇祥:

如果驾驶员是有证驾驶,而且车子的性能也是符合机动车相关要求,而且在行车过程中是符合道路交通规定的,如果狗主人在没有把狗拴住的情况下,突然窜出来,那么我觉得责任在狗主人这一方,假设前面的前提成立的情况下,车子这一方应该是没有责任,或者说责任比较小。

盛律师认为,徐先生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满意,可以拿着签好字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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