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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小伙酒驾撞人逃逸,致人死亡,交警寻上门时还昏睡在床……

发布时间: 2017-12-22 11:34:4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义乌交警在线   分享:
摘要: 酒后驾车却不该,事故逃逸不可为!

出门在外要应酬,

想起父母要牵挂,

回家心切令人敬,

酒后驾车却不该,

事故逃逸不可为,

蜀黍上门幡悔悟,

世间哪有后悔药。

有人说:世上只有老鼠药,没有后悔药。12月20日,交警蜀黍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叶某刑事拘留,当事人叶某在铁窗里算是体会到这一句话的深刻内涵。

事故发生

12月19日19时许,蜀黍接到报警电话称义亭镇吴张线吴村路段有一个老人在路边死亡,具体原因不详。

现场调查

蜀黍马上赶到现场,经过对现场遗留的碎片、刹车印进行初步判断,确定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死亡事故。为尽快查获肇事者,给受害者一个公道,蜀黍马上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进行侦查。

收集证据

一路进行现场收集证据,走访周边群众。蜀黍通过观察死者身边撒落物,判断这是小型面包车前照灯灯罩的碎片,快速确定了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监控甄别

另一路通过“天眼”甄别嫌疑车辆,大范围撒网。蜀黍马上调取事故地段周围的监控卡口画面,派人到附近路段、村庄的治安监控进行地毯式的查找,凡是在那个时间段通过的车辆绝对重点关注,凡是那个时间段通过的小型面包车车型的,一律见人见车,特别是前照灯灯罩有“异样”的,前前后后进行对比,绝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锁定目标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海量的监控数据与画面前,12月20日4时许,蜀黍终于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有重大嫌疑,通过车主信息,马上锁定嫌疑车辆的范围。蜀黍顾不上通宵没有休息,立即赶到肇事车辆所在地,从热乎乎的床上将肇事者抓获,此时,距事故发生才九个小时。

事故起因

经调查,肇事者姓叶,今年26岁,是义乌本地人,2014年5月份考出汽车驾驶证,平时在上溪某文具店工作。当天下午5时许,他与几个同事吃烧烤并喝了一些杨梅酒。吃到一半,顾忌到家中老父不喜欢他很迟回去,叶某就准备驾车回家。

事故经过

义乌有一句民谚:“长长冬至,短短夏至。”意即冬至前后,白天短晚上长,所以天黑的普遍比较早。叶某驾车从上溪出发到四海大道继续直行,然后就进入吴村红糖厂前的吴张线,准备从这里直接开到上佛路。当叶某驾车来到限高杆子的位置,对面行驶的车灯有点刺眼,模模糊糊当中,叶某突然看到自己车子右前方有黑影,因距离很近,右大灯位置就和那个黑影发生碰撞。

事故结果

事故发生后,心里怦怦直跳的叶某感到非常害怕,因自己酒后开车,保险公司肯定不赔,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干脆还是一走了之,反正黑灯瞎火的交警也不可能找的到。于是,糊涂的叶某直接把车子开回宝山头村家里。到家后,叶某总不踏实,越想越害怕,就又喝了一瓶白酒,把自己喝醉为止。想不到,一大早蜀黍就找上门了。

元旦春节马上来临,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牢牢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否则害人害己;另外,万一发生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之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马上报警、保护现场,四个规定动作缺一不可,如此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有逃逸的想法,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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