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高速交警衢州支队一大队民警占警官在巡逻时发现,G60 沪昆高速杭州方向440KM 附近有一男子在应急车道上行走,占警官随即将男子从常山出口带离高速。
经询问得知,男子姓李,湖南人。李某原本在杭州打工,听别人说深圳更好赚钱就南下去了深圳,谁知到了深圳工作没找到,还被骗子骗光了身上所有的钱。50岁的他没什么亲人,所以也没处能够求助,只好变卖手机换了一点钱,打算再回到杭州打工。李某给了一货车司机几十元钱,让这位司机捎他到了江西,然后准备沿高速公路步行到杭州。走到常山时被巡逻的占警官发现,占警官告知李某行人不能上高速的法律常识,又把李某送到车站并买了到杭州的车票。李某连声道谢后,踏上了去杭州的路途。
高速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千万不能把高速路当“捷径”,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