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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驾驶证申领(外省籍驾驶证转入)

发布时间: 2016-03-24 10:11:3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分享:

1、法定期限:   因事项性质,无明确办理期限
2、承诺期限:   因事项性质,无明确办理期限
3、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4、办理说明:   因事项性质,无法明确办理期限
5、办理地址:   各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各县(市)车管所
6、收费情况:   不收费
7、申报条件:   (1)驾驶证系户籍地车管所核发的,因户籍迁移我市的,凭户籍迁移证明、驾驶证、身份证明、身份条件证明直接予以转入,在各市已暂住六个月以上的,凭暂住证明、驾驶证、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直接予以转入。
(2)在外省就读全日制或脱产制大学的学生,毕业后申请驾驶证转入时,经教育部学信网查实其毕业证书信息后,凭毕业证书、驾驶证、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直接予以转入。
(3)因工作调动需将驾驶证转入我市的,凭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令、驾驶证、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直接予以转入。
(4)驾驶证系外省暂住地车管所核发,申请转入各市的,经公安信息网查实其申请驾驶证时所提供的暂住证的,可凭驾驶证、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直接予以转入;通过公安信息网无法查实其当时提供的暂住证的,需凭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出具的当时申请驾驶证时的暂住证明、驾驶证、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直接予以转入。
(5)、除上述情形以外要求将驾驶证转入我市的,需进行科目三(不含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测试,第一次测试未通过的,可以补测一次,补测仍未通过的不予转入,测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再进行驾驶技能测试,直接收缴其驾驶证,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驾驶证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6)、对外省籍实习期内的A、B类驾驶证不予转入。
8、办理程序:   窗口登记→驾校预约→测试合格→窗口受理→制证→归档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说明
1) 身份证明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体条件证明》   (提供原件)
3) 驾驶证    (提供原件)
4) 户籍迁移证明或毕业证书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令或核发地暂住证明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 白底一吋彩照   (4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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