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驾驶员都知道,驾车在道路上行驶遇到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必须让行,因为救护车在路上多堵一分钟,患者就会多一分危险。但就在6月8日,在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一辆载有危急病人的救护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前方私家车阻碍。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前方私家车仍未避让!
6月8日13点30分,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一辆正在执行接送危急病人任务的救护车在接到病人后返程时,行经省道210线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往那丽镇方向的路上,遇前方一辆白色小轿车阻碍。由于乡镇道路较窄,弯道多,车流量大,救护车无法进行超车。在救护车多次鸣笛和喊话的情况下,前方白色小轿车仍未作出任何减速避让的动作,且多次驶出道路中间。据医院医生介绍,当时救护车上是一名疑似宫外孕的孕妇,已经发生大出血情况,在救护车上已经休克!然而白色轿车阻挡救护车通行的行为持续了十几分钟!车上的病人情况十分危急,一刻也不容耽误。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医院举报后,立即通知辖区大队对该事件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白色小轿车当时的驾驶人为宁某英,灵山县檀圩镇人,了解情况后,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那丽中队民警立即电话通知驾驶人到那丽中队接受调查处理。驾驶人宁某英称,其当时驾车从檀圩出发往那丽镇方向,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来了几个骚扰电话,然后就一边开车一边处理骚扰电话,忽略了后方救护车的警笛声和喊话声。
驾驶人:“当时心没有分散去看周围东西,只是看前面,没有看后面。”驾驶人:“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偶然听见了一声就过了。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民警:“但是,根据我们在救护车上提取的行车记录仪,救护车一直有开着警笛而且喊话,叫前面的车辆避让,你是什么原因听不到呢?”驾驶人:“因为当时进来两个骚扰电话,可能是在处理那个电话。”最后,女子被转运至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万幸的是目前该女子和胎儿都已脱离生命危险。医生表示,如果抢救再晚几分钟,可能大人和小孩都有生命危险。交警部门也对驾驶人宁某英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在道路上行驶,如遇到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靠右行驶,给后方车辆留出一定的空间,必要时靠边停车让行。在驾驶过程一定要集中精神,不要做任何与驾驶无关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