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市北仑区交警部门获悉,最近春晓发生一起电动车闯红灯和轿车相撞事故,交警判定电动车骑行者负全责,不但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还要赔偿汽车车损。
近日,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沿北仑春晓沿海中线自东向西行驶;行至太河路口时,他径直闯红灯通过。此时,一辆小轿车正沿太河路自北向南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由于行车视线受待转区内暂停车辆的影响,轿车与突然闯入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这一撞可不轻,骑电动车男子当场断了5根肋骨,并有大面积的软组织挫伤。
电动车骑行人姓熊,今年47岁,四川人。交警调阅路口监控后,证实事故完全是由熊某闯红灯引发,汽车方并无过错。
最终,交警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熊某承担全部责任,自行负责4万多元医疗费用,并且要赔偿汽车车损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