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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交警发布上半年电动自行车十大典型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 2017-09-07 15:15:3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金华百姓零距离   分享:
摘要: 昨天上午,金华市公安局交管分局发布了全市上半年电动自行车十大典型事故案例,同时公布了事故监控,场面触目惊心。

昨天上午,金华市公安局交管分局发布了全市上半年电动自行车十大典型事故案例,同时公布了事故监控,场面触目惊心。

这十起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后果都非常严重。

如今年4月15日06时29分左右,发生在东阳市广福路与湖莲西街交叉路口一起交通事故。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弯通过路口过程中,还没到路口就提前左转跨越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直行通过路口的一辆轿车相撞,朱某经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

这十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大部分发生在路口或者道路开口,而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有的甚至包含多起严重交通违法。

交管分局安全法宣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是造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最为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在交叉路口、道路开口由于交通参与者之间存在冲突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让行、不下车推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有发生,交叉路口、道路开口已经成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最为高发的点段。

据统计,目前金华全市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00余万辆。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6700多起,死亡97人(骑车人80人,乘车人17人),占死亡总数的29.75%,人伤以上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比更是高达60%以上。

目前,金华交警在全市开展争创“三个不发生”,坚决防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以来,开展了“小微车辆”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等“小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小微车辆”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截止目前,全市交警部门开展“小微车辆”专项整治578次;扣留驾乘3人(含) 以上二轮电动车87辆,拘留11人;扣留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1095辆,拆除遮阳伞(篷)8798顶。

交警提醒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请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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