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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

发布时间: 2016-03-24 09:42: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法定期限:   当场办结
2、承诺期限:   当场办结
3、办理方式:   网上或窗口受理
4、办理说明:   工作日内
5、办理地址:   各县(市、区)公安办事窗口
6、收费情况:   不收费
7、申报条件:   (1)各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所有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改变,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的
(2)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必须到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办理登记
8、办理程序:   填表→受理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说明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原件)
2) 机动车行驶证  (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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