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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22 10:14: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秘书处   分享:

关于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浙交安协【202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规定,经协会团体标准化委员会立项评审,批准《便携式声光一体预警设备》团体标准通过立项申请(见附件)。同时,面向各单位征集了9名专家对该标准进行评审,截止日为公示期完成之日。现予以公示。

如对该项团体标准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欢迎单位或个人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陈红飞,联系电话:13675835170;

邮箱:zjdlxh@163.com

   附件:团体标准项目立项信息表

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关于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

关于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jpg

附件2:团体标准项目立项信息表

团体标准项目立项信息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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